法律分析:要看中間人對于被騙提前知情與否,如果事前就知道會被騙還幫助詐騙者,那么屬于詐騙犯罪共犯,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,如果事前不知道,中間人也是被騙的一方,且盡到了應盡的注意義務,那么中間人就沒有責任,不能追究其責任,要證實中間人知情需要有相應的證據(jù),否則只能通過警方追查詐騙者看能不能挽回損失。
法律依據(jù)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,數(shù)額較大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數(shù)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;數(shù)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(chǎn)。本法另有規(guī)定的,依照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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