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讓學校各位教師在需要的時候能用到合適的電教資料,我們需要執(zhí)行嚴格的音像資料借閱制度。
1)音像資料是學校公有財產(chǎn),只允許本校教職工借閱,未經(jīng)主管領導同意,不得外借。
2)需要借閱音像資料時,教師應配合管理員填寫借閱記錄。
3)學期期末學生離校前,教師須返還本期所借音像資料。
4)到期時仍有借閱需要者,須到電教中心辦理續(xù)借手續(xù)。
5)使用音像資料期間,老師必須愛護音像資料,不得惡意破壞音像資料,發(fā)現(xiàn)問題應及時和音像資料保管教師聯(lián)系,不得擅自處理。
6)個人原因造成的音像資料丟失和損壞,視具體情況必須做出相應的賠償。